所谓共同性斜视,是指两眼视轴不互相平行,又不能同时注视一个目标,以致一眼正位时,另一眼位偏斜。即用任何一眼注视时,斜度就集中到另一眼上,但斜视度都是相同的,这是一种涉及双眼的现象。当然,如果只有一只眼,就不存在产生共同性斜视的问题了。患者无双眼单视,无眼球运动障碍。据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少年儿童斜视患病率已超过1%,斜视同近视和弱视等眼病一样,已成为威胁青少年健康的一大病症。
病因
1.解剖因素
眼外肌先天发育异常、眼外肌附着位置异常、肌肉鞘膜异常、眼球筋膜与眼眶发育异常等因素,均可能引起眼外肌力量不均衡,继而导致眼位的异常。
2.调节因素
在屈光不正的患者,近视,远视,屈光参差患者。
3.融合功能异常
婴幼儿时期,融合功能非常脆弱,任何不利的视觉环境,都有可能导致融合功能的紊乱或丧失而引起斜视。
4.神经支配因素
人类在深睡或昏迷时,其眼位接近解剖眼位,是外斜状态;而在清醒时,只要注视物体,其眼位就要受到神经系统的控制。如看近时需要集合与调节,看远时需要分开等。只有神经功能正常才能使双眼在任何注视方向保持双眼视轴平行一致,形成双眼单视。
5.感觉障碍
由于先天和后天的某些原因,如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玻璃体混浊、黄斑发育异常、屈光参差等,造成视网膜成像不清,视力低下,双眼无法建立融合反射以保持眼位平行,从而导致斜视。
6.遗传因素
共同性斜视有一定的家族性。
7.诱发因素
双眼视觉是在先天性非条件反射的基础上,通过眼的组织结构的正常发育,在日常不断地使用中,逐步建立起的一系列条件反射活动,这些反射要经过5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巩固。如果在视觉发育过程中,幼儿受到惊吓、高热、脑外伤、营养不良等因素的干扰,就可能影响这些高级条件反射的建立而导致斜视。
临床表现
眼位偏斜
复视与混淆
斜视抑制
单眼视
交叉注视
双眼注视野改变
检查1.眼部一般检查
包括远、近视力和矫正视力的检查以及外眼、屈光间质和眼底的检查,以便了解有无弱视,有无明显的屈光异常,有无其他眼病造成斜视,有无假性斜视等。
2.斜视性质与斜视方向的检查
常用遮盖法进行检查,遮盖检查法是一种操作简便,结果准确可靠的方法。
3.眼球运动检查
通过对眼球运动的检查,了解肌肉力量的强弱,有无明显的肌肉麻痹或肌肉力量过强,双眼运动是否协调一致。
4.双眼视功能检查
通过双眼视功能检查,了解双眼视功能是否存在及其级别,从而提供治疗方案,估计治疗效果及判断预后等。
5.视网膜对应的检查
视网膜对应状态的检查方法,常用的有同视机法、后像法、后像转移试验法等。
6.屈光检查
在共同性斜视中特别是调节性内斜视,屈光不正是其主要的甚至是惟一的发病因素。
7.牵拉试验
牵拉试验用于成人或大龄儿童,检查前用1%丁卡因进行眼球表面麻醉,通过牵拉试验了解眼外肌运动状态,手术矫正斜视后有无复视及对复视的耐受情况。
(1)主动牵拉试验
(2)被动牵拉试验
(3)复视耐受试验
治疗方案
1.保守治疗
如内斜度较小,复视干扰不大者可以观察,或先采取保守治疗,用最低度的三棱镜底中和复视。如果是因融合功能暂时遭到破坏,可以观察并保守治疗半年至一年。如内斜度数较大,待症状稳定后,可采取手术治疗。
2.手术治疗
当诊断明确,保守治疗无效时,就需要手术来治疗斜视。斜视手术治疗无痛苦,手术治疗效果确切,术后不留瘢痕,与正常眼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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