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受到最大伤害的就是孩子,法律规定,非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一定的抚养费,但是这个抚养费的数额究竟怎么规定才合理呢?麻小某是李某与麻某某的婚生子,李某与麻某某于年12月1日离婚,协议书中规定:麻小某由女方抚养,男方需要每月十日前支付元人民币的抚养费,抚养费每年根据情况酌情增加。年2月15日至2月22日,麻小某因间歇性外斜视,双眼屈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支出了医疗费.02元。麻小某参加的少儿围棋培训以及参加学习辅导班分别支出了一笔教育费。现在抚养一个孩子长大,所需要的开销真的是很大的。年,李某起诉至昌平法院,请求增加麻某某每月需要支付的培训费,并支付麻小某的医疗费与教育培训费用。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麻小某的医疗与教育培训费均属于合理消费,判决麻某某将每月的抚养费变为元一月,同时麻晓某支付麻某某医疗费六千七百一十一元零一分,教育费五千五百五十二元五角。李某选择上诉,但被驳回,维持原判。夫妻即便离婚,但与孩子的关系依旧不变,所以孩子的一应费用不应只由抚养方一人承担,应酌情予以分摊。如果您有什么生活中遇到的麻烦,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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