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社会医疗政策体系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是由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统筹基金)、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三部分组成。另外还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按照财政、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1.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实行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是指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为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项目类似公务员医疗补助,但单位有更多的自主权。3.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补充形式,是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国家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各项医疗制度的区别
三、医保的报销范围有哪些?门诊能不能报?
1、医保的报销类目有哪些医保是不是什么都能报呢?我去做近视手术、打一下美容针、挂个专家号给不给报呢?答案是不能报,我们看看医保能报的范围,通常分为四种:普通门诊、住院、慢性疾病和门诊特定项目
普通门诊: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
比如头疼脑热、感冒发烧,主要是一些小病,通常报销金额不大。
以苏州为例:居民医保报销门诊费用的比例为50%,并且要求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才能报销。住院:需要一段时间集中治疗的,包括住院期间的各种床位、诊疗、手术、护理费用等等。
医院级别不同来确定,同时还受免赔额、报销上限额、报销比例影响。
免赔额:必须高于这个值才能赔付,低于这个值属于免赔范围,需要自己承担。
免赔额在不同地区是不一样的,同时不同人群也是不一样,通常退休人员的免赔额会低一些,赔付比例也会高一些。有的城市免赔额是按年累计的,如元/年,则如果上次看病花了没报上,同一自然年度第二花了那么就累计超过元,则可进入报销范围。有的城市是按次来计算的。比如成都元/次(医院),每次都是重新计算。
报销上限额(封顶线):医保不是你花多少都能报的,如果你的医疗费用计算下来后,可以报的金额高达80万,那医保可不是80万全部都给你报掉,它是有上限的,这个上限就是基本医疗的报销限额(即统筹基金支付的限额)。
不同城市的封顶线不同,比如成都要求为: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目前查询最新数据为39万,而北京的是10万。有的城市封顶线还与累积缴纳的医保年限有关,所以这个数据以你所在当地的为准。
报销比例:医院已经写过,医院等级越低比例越高。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不同城市的这个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有的城市保险比例是固定的,比如像成都。有的城市是根据报销金额分段设置比例,比如像北京,-3万、3-4万、4-10万对应的是不同的报销比例。
慢性疾病
目前国家规定了17种,不同地方有可能有差异调整。
分别是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癫痫、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这些疾病短期内不会致命,但长期折磨患者,平时看病买药大部分可报销85%左右,每人每月最多报销元。
门诊特定项目
国家规定了8种。
分别是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尿毒症血透腹透、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脏移植术后抗排异、重型β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丙型肝炎。这八种疾病的报销比例在80%到90%,根据疾病的类型,大部分每人每月最多报销到0元,高于一般门诊的报销上限。
四、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费用范围的诊疗项目
服务项目类1.挂号、会诊、出诊、远程诊疗等;2.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包括点名、加急、上门服务项目等;3.医疗咨询(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饮食咨询)、各种预测(包括健康预测、疾病预测)、各种鉴定(司法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医疗责任鉴定、亲子鉴定)等。
美容项目类
1.治疗雀斑、色素斑(白癜风)、老年斑、疣、痤疮、秃发、脱发等;2.袪
除痣、纹身、眼袋以及重睑、植脱毛发、隆鼻、隆胸等。
三、治疗项目类1.治疗唇裂、扁平足、多指(趾)、“O”形腿、“X”形腿、
斜视、包茎、屈光不正、腋臭等;2.减肥、增胖、增高、健美、戒烟等;3.微
量元素检测、骨密度测定等;4.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
骨髓、造血干细胞移植外的其它器官、组织或细胞移植手术;
5.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及获取器官源、组织源的相关配
型检测、手术、存储运输等;6.镶牙、种植牙、洁牙、牙列矫治、牙缺损
修复等;7.未列入《德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康复理疗项目目录》的康
复理疗项目,如气压治疗、中药硬膏热贴敷治疗、药棒穴位按摩治疗等;
8.音乐疗法(住院精神病人除外)、催眠疗法、心理治疗法与暗示疗法
(住院精神病人除外)、食疗法、营养疗法、平衡医学疗法等;9.不孕
(育)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10.其它治疗项目:前列腺增生微波
(射频)治疗、甲状腺微波消融术、肿瘤生物治疗中的T淋巴细胞回输法、
适形调强治疗、机器人辅助手术治疗、细胞因子活化杀伤(CIK)治疗、
脑深部刺激器置入(置换)术、脑深部电刺激器镇痛术、立体定向脑内
靶点毁损术、运动皮层电刺激镇痛术、电子耳蜗置入术等;
11.健康疗养和未经批准的康复疗养、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
12.各种科研、教学、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一、治疗设备类细胞刀、正电子发射段层装置(PET-CT)及其造影剂、
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升白细胞治疗仪、糖尿病治疗仪、肝病
治疗仪、脉管治疗仪、周林频普仪、经络诊断仪、电脑诊断仪、微循环检查
仪等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二、医用材料1.未列入《医用材料名称
及支付限额目录》内的材料类:颈托、腰托、胃托、肾托、阴囊托、
子宫托、平足托、疝气带、护膝带、护腰带、畸形鞋垫、提睾带、钢(皮)
背心、腰围、头颈围、热敷袋、冰袋、药枕、药垫、拐杖、轮椅、眼镜、
义齿、义肢、矫形鞋、助力器、助听器、健脑器、健身按摩器和各种保健、
磁疗用品及家用检测治疗仪器等费用;2.《医用材料名称及支付限额目录》
中明确不予支付的材料;3.止痛镇痛装置、皮下给药装置、无线传输监护
装置等;4.不符合国家或省质量管理规定的医用材料;5.发改部门规定不
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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