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医院有限公司违反广告法被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罚款2.5万元,并建议立案调查!
据信用中国网显示,行政处罚决定书鸡市监处字﹝﹞号,处罚内容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四条。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3、罚款2.5万元。
同时,违法事实显示,医院有限公司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的广告中“百万例近视手术成功经验”内容无法提供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属于虚假广告;广告中广告中“全飞秒SMILE近视手术(微创无瓣更安全)”内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广告中“焕晶白内障手术”、“爱尔飞秒激光近视矫正手术”、“诊疗项目:激光近视手术、白内障、青光眼、胬肉、眼底病、视网膜病变、玻切、网脱、倒睫、干眼症、斜视、弱视、验光配镜等”内容,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广告已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另外,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号显示,年9月22日,鸡西市鸡冠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王斌、时立涛在对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复查时,发现医院医院一层液晶电视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医院医院一层液晶电视处敷设的不符合规定电器线路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