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办法

一、报考资格条件

参加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以上院校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具有河北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并在河北省参加高考;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安排在5月26日至6月11日进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在高考后,填报志愿前进行。

(一)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实施机关为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机关为市级公安机关,省公安厅政治部对政治考察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综合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1.凡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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