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暑假准备考驾照

民间验方续 http://www.bajiaojinpana.com/bpfb/4984.html

听说你准备去考驾照?

这不准备趁着暑假把驾照拿到手。求教老司机,难吗?

科二的侧方、倒库、半坡,科三的加减档、灯光...注意这些就没事了

...

你这一说,我这心里更没底了...

╮( ̄▽ ̄"")╭

暑期来临,不少小伙伴

想了解一下报考驾照

选择正规驾校

驾校的选择可以从驾校规模、训练场地、驾校教练、合格率、收费是否合理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驾校进行学习。

报名须知

一、年龄条件

申请小型自动挡,手动挡汽车,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身高:不限;

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度;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禁止报名事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准驾车型详解

驾照代号:C1

准驾的车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

准驾的其他车型:C2、C3、C4

座位数限制:≤9座

车长限制:≤6米

可否初学:可

考试车辆的要求:车长不小于5米的轻型普通载货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小型普通载客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轿车。

驾照代号:C2

准驾的车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

准驾的其他车型:无

座位数限制:≤9座

车长限制:≤6米

可否初学:可

考试车辆的要求:车长不小于5米的轻型自动挡普通载货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小型自动挡普通载客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自动挡轿车。

特殊学员

吸毒学员:申请人吸毒信息协查表,禁毒大队现场检测报告(尿检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详细信息。先查一下到没到可以考驾照的日期,不是学员说几年了,查系统为准。到了日期才可以考了,去缉毒大队打吸毒人员信息表,拿协查表填日期,48小时之内要去缉毒大队做尿检表,交驾校做档案。

残疾学员:学员的体检表上需要医生注明残疾信息并且签名盖章,并将体检表多复印一张与档案放在一起,具体普通驾校是否可以培训,视情况而定,看图。

军官学员:(军官证/士兵证)在长沙服役的,可以按本地的注册。地方人口信息查不到这个人,办不了居住证的。部队开证明到市政府中心警备处盖章。

外籍学员:护照复印件,外国人住宿登记表,护照翻译件,证明(证明是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人士所翻译)

香港/澳门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和通行证复印件,临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单眼视力障碍学员:医院做体检,其中色弱、斜视、眼球突出等视力正常的学员,都必须到医院做体检。

师傅领进门,修行看个人

选准了“驾校”

接下来就要勤加练习了

考试项目

科目二考试全程视频讲解(教练建议收藏)三维动画演示科目二五项考试技巧解剖先看后练事半功倍科目三直线行驶总跑偏,实用讲解!科目三捷达车模拟灯光详细教学视频驾考科目三考试详解科目三约考成功后,教练才给练车。但是要先看看科目三最全流程(注意事项+操作示范)

准备好驾考的小伙伴

可以通过互联网自助预约考试

预约考试

放松考试心态

根据过往考场经验来看,许多基本功扎实的小伙伴都受到紧张、害怕等负面情绪影响,导致临场发挥失误,从而错失机会。

夯实基本功,应考放轻松

拿下驾照没问题!

但拿到驾照才只是开始

注意交通安全

通过驾考科目不是终点,是安全进入现实考场的起点。驾考并不仅仅是对驾驶技术的考验,更是为小伙伴们的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希望各位小伙伴们

顺利考取驾照,安全文明出行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piaop.com/xsss/6717.html